创作与实践管理制度

内蒙古艺术学院首届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28 17:03: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任:赵海忠

任:赵晓强 高鹏

   员:于江、布仁白乙、史永清、刘燕、孙与平

李丽华、李欣、那日苏、何奥龙、张玉兰

赵媛、段建华、娜娜、敖峥、曹莉颉元芳

葛丽英、道日娜、路广

特邀委员:宁才、刘国旗、李树榕、阿古拉泰、孟显波、

赵林平、董从民

(共计29人)

 

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

秘书长:苗秀林

副秘书长:穆延彬

成员: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部分工作人员

 

(备注:以上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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