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北疆艺术研究院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2 11:31: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北疆艺术研究院的决定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打响“北疆文化”品牌,推进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理论研究,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充分发挥文艺春风化人、立德树人、凝心聚力的作用,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北疆艺术研究院,组织框架如下:
一、院务委员会
院 长:高 鹏
副院长:葛丽英(常务)、吴苏荣贵、师占成
委 员:(由各教学单位分管科研工作领导担任,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新洁、王芳雷、王 茹、王智睿、史永清
刘云梅、李 欣、何奥龙、周海林、高桂峪
秘 书 长:刘 燕
副秘书长:侯 燕、包 璐、李 杰
二、行政工作办公室
主 任:陆大勇
副主任:敖 登
成 员:侯焱鑫、黄隽瑾、乌根花
特此决定
中共内蒙古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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