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7] 12号) 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
2018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2018年元旦放假时间
2018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 2017年-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
寒假放假时间: 2018年1月12日(周五)
报到时间: 春季学期本科生、中专生于3月4日(周日)报到注册,3月5日(周一) 正式上课; 研究生于2月25日(周日)报到,2月26日(周一) 正式上课。教职工于2018年3月2日(周五) 报到; 区外院校校考时间定于1月30日-2月6日举行。
二、有关要求
(一)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元旦期间各部门严禁安排各种宴请、发放礼品等活动,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二)领导干部继续执行值班制,干部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单位假期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学院内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学院对外联系的有序进行,并在12 月25 日前将值班安排(包括值班时间、值班地点、联系方式)分别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三)放假期间学院干部与教师外出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
(四)教务科研处、各院系部等有关单位要做好术科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卫处及各院系部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六) 团委学生处和各院系部、附属中专要做好学生离校工作,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党政办公室
2017 年12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