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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艺术学院第40个民族 团结进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5:24:2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第40个民族

团结进步月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第40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内民委发〔2023〕27号),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引导全体师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各民族师生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凝聚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2023年活动月主题:感恩奋进跟党走,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作示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1.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活动月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引导各族师生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常态化、全员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安排校党委,各级党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专题学习,要在学习中贯彻,在贯彻中学习,确保所有工作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统一部署,一体推进。(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引导各族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策法规规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发挥我校《全区第八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影响,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方式、新举措,加大对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3.做到着眼全局工作与促进民族工作相统一,引导广大师生切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教学发展、学校管理日常全过程,引导各族师生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校园环境中充分展现自我,展现各民族文化特色,营造各族师生团结友爱、交流交融的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二)围绕活动月工作主题,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有形有感有效抓实做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工作,凝聚起砥砺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

1.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活动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完善体系、创新载体、实化抓手、细化措施,建立全员化、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艺术创演、艺术实践深入结合,创作展演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文艺作品,深入挖掘内蒙古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中书写的“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最美牧场为航天”等历史佳话,大力弘扬各族干部群众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可贵品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成果。(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搭建师生更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开展“石榴籽育人小课堂”,听文物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等育人资源,将其有机融入课堂教学、读书行动、实践活动、党(团)日活动、校园文化生活等,不断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校园文化氛围,持续开展好“北疆教育心向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等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将“民族团结”“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融入其中,把加强青年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各族师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递红色信仰、激励报国之志。(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3.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内教工委宣函〔2023〕19号)要求,要组织全体学生收看“开学第一课”、组织“开学第一次主题班会和党(团)日活动”、组织先进人物进校园开展宣讲、组织好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课、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分享会、在重大节日及传统节日精心组织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国旗下演讲”“同上一堂课”“网上祭英烈”“缅怀先烈、面向未来”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中华文明礼仪教育、“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厚植广大青年学生爱国主义情怀,树立崇高理想信念,营造校园崇德向善的氛围。(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4.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融入课堂教学,推深做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着力突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使命意识,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文化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学共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5.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工作,鼓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力争在科研项目、论文专著、成果获奖、资政服务等方面产出一系列研究成果,稳步壮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新型智库和研究队伍建设,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使民族工作走深走实。(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6.将宣传教育与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有机结合。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涉民族因素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网络舆情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团委、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7.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围绕抵御宗教渗透、防范网络金融诈骗、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主题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建设平安校园。(责任部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党委保卫部、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学校重点工作,要把牢政治方向,全面系统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上主动作为、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充分发挥我校特色,营造浓厚氛围,持续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我校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二)创新形式、注重总结,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常态模式。

结合学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着力提升师生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成就感,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活动、网络发布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历史虚无主义、将活动月与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有机融合,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密切关联。各责任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活动月工作长效机制。请于9月25日前将活动月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至统战部邮箱:nytzb2019@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锡林图雅5690662,136547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