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 星期一 内蒙古创新创业教育网欢迎您!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大创训练计划

关于对2019、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6 20:50:5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对2019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内艺教发〔202112

 

 

 

各学院:

学校2019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自批准立项研究以来,经过项目组学生、指导教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绝大多数项目已经完成预期的研究和训练工作。为了做好这两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与验收内容

    1.验收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8〕36号)》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第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第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内艺教发〔202025号)》文件要求。

2.验收内容: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进展计划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出项目结题成绩

二、验收方式与具体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学院初审验收,学校终审结题答辩的方式进行学院初审验收时间为510516日,学校终审结题答辩的时间为524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通知项目主持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登记表、工作报告、成果等,详细要求见电子版。学校终审验收时,要求各项目主持人就项目完成情况和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创新性业绩进行陈述,根据项目类型,陈述的主要内容分三种:

第一,创新训练项目,应包括项目执行过程简介、主要成果、创新点简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二,创业训练项目,应包括创业训练过程的介绍,模拟企业运行后得到验证试验的结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三,创业实践项目,应包括创业执行过程简介、创新产品简介、创业经费使用情况、效益评价报告、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案、项目的前景等。 

3.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2021517下午下班前,将通过初审验收项目的结题材料收齐后,交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电子版发至18247198520@163.com。

联系人:冀佳伟,联系电话:0471-4967525

2019、2020年度批准立项的大创项目中,2017级学生主持的项目必须结题,其余年级学生主持的项目如果没有完成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可以申请延期至20224月结题。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

 

教务处

○二一年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