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所有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及所有管理、教辅、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笔试岗位排名前三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详见附件《资格复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形式和时间
受疫情影响,我校将采取线下和线上两种形式进行资格复审。
1.线下:居住在呼和浩特市及周边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内蒙古艺术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321室)参加资格复审。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01号(兴安路与新华大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注意:请做好安全防护,佩戴口罩、手机出示个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国家规定的各种APP均可)前来资格复审。
2.线上:自治区外及区内偏远地区的应聘人员,可选择线上的形式参加资格复审,需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rslzk@imac.edu.cn,邮件打包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例如“网络信息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员+王某”)。
注意:请选择线上复审的应聘人员尽量提前将复审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为后续修改或补充材料提供充足时间。若提交不及时而错过复审,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4.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4973115,QQ群:15479895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本人提前在表上相应位置签字)、《资格复审通知书》(二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意:所有学习阶段的都要);
5.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成绩单(或课程表)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经专业翻译机构翻译并盖章);
6.应聘岗位为“项目人员”岗位的,请提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材料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存放地近期出具的证明材料;
(2)组织关系所在地近期出具的证明材料;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请提交组织关系所在地近期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党员证等有效证明;
(2)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请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及工作的内容;
(3)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请提交专业方向佐证材料: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论文(学校统一印制的、导师与本人签字确认的版本)、毕业设计、毕业创作等;
(4)其他佐证材料。
9.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一份)并签字。
10.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1.参加线上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打包各类材料,各类材料按“序号+材料名字”的形式命名(例如,项目人员材料,“6+项目人员材料”);材料需是电子扫描件或者电子照片(拍摄完整、清晰,无遮挡或修改)。
注意:请妥善保管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线上资格复审的面试当天需将所有复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我校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12.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其应聘成功与否,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填报信息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上有关招聘的信息,以免错过后续招聘环节。
特此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1年5月26日